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主要承担全省社会保险政策执行落实、经办管理,承担基本养老、失业、基本医疗、工伤、剩余保险基金预决算、财务统计等工作。直接经办中央和省属在兰企业养老保险、13个原行业统筹单位的各项社会保险、省直机关失业单位医疗、工伤保险和离休人员医疗费管理等具体业务;
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。负责廊坊市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、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;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,负责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、支付、管理工作实施行政监督。
负责促进就业工作,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。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,建立就业援助制度,完善职业资格制度,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。
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、调剂、支付和管理工作,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合理收支及安全运营。
拟订用人单位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;负责鞍山市城镇职工、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与改革方案的拟订与组织实施;负责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、劳动能力鉴定及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。
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,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,参与人才管理工作,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,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,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,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,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,综合管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。
制订西藏自治区机关、事业、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;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、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。
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。指导实施青海省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、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、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。编制青海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,参与制定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。
(一)拟订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,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 (二)拟订柳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,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,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、有效配置。 (三)负责柳州市促进就业工作,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,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,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大中专、职业院校、职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。 (四)统筹建立覆盖柳州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。 (五)负责柳州市就业、失业、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及信息引导,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。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。 (二)负责遵义市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基金的征收、管理、审核、拨付工作。 (三)承办遵义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、变更、注销。职工保险关系转移,灵活就业人员参保、续保工作。 (四)审核参保职工待遇享受条件、计算其待遇,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保险金。 (五)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;负责社会保险数据、信息的处理和管理,参保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。
主要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,统筹安排城乡公共就业管理与服务;拟订并实施城乡社会保险政策;负责全市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、考核、任用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;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以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实施工作;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、培养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;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;依法调整劳动关系,实施劳动执法监察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;负责政府绩效考核评估工作。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一、拟订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、措施,拟订市政府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,并组织实施。 二、指导襄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,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、有效配置,加强区域人才开发与合作。 三、负责襄阳市促进就业工作。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负责全市就业、失业、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,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。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。